科普:经阴道子宫切除术为经阴道将全子宫切除,阔韧带及主韧带等断端对应缝合连于阴道顶端。其优点为切除病变子宫的同时又修补了损伤的盆底组织,是一种创伤性比较小的手术方式,干扰小,并且对腹腔的伤害也比较小。
医院实行门诊一人一诊室、产妇及妇科住院单人套间制度,防止交叉感染,确保母婴及妇女姐妹的安全。
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免费订阅
”德不近佛者,不可为医;才不近仙者,无以为医“
每天正能量,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-------造就一代名医~
来源:中安在线
术中需要切除子宫,患者未知情,这样的事情,实际上每天都在上演,有一个书面材料,叫“委托书“!
据安徽商报消息,阜阳一女子医院接受治疗,手术中竟被医生擅自切除子宫,直到术后一个月才知情。6月11日,记者从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获悉,近日,该院开庭审理了此案,医院赔偿女患者全部合理损失共计14.9万余元,其中包括女患者索赔的4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。
子宫被切除患者不知情经查明,年2月17日,市民李女士因“盆腔囊肿”到医院住院治疗。同年2月22日,医生给李女士行盆腔囊肿切除术时,擅自对李女士的子宫行子宫全切除术,李女士于同年3月4日出院并支付医疗费元。医院医生在术前、术后及李女士出院后,均未告知已对李女士进行了子宫全切除术。年3月16日,医院检查恢复情况,才发现子宫被切除。去年,李女士向阜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经法院依法委托上海华医司法鉴定所鉴定,分析认为:医院在给李女士诊疗过程中,针对李女士所患子宫肌瘤行子宫次全切术,缺乏手术指征,且术中更改术式,未经李女士书面同意,存在过错,造成李女士子宫次全切的不可逆后果。
医院赔14.9万近日,阜南县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。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为:医院对李女士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,该过错与李女士子宫切除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,参与度为%;李女士子宫次全切除后评定为7级伤残。该院审理认为:双方当事人对双方之间存在医患关系、对鉴定书确认的医疗过错无异议。参照鉴定书确认的过错责任,医院赔偿李女士全部合理损失。医院的过错责任并考虑到子宫切除对李女士身心的伤害等,李女士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为元,该院予以支持。最终,阜医院赔偿李女士各项损失共.42元。本案发生后,医院已责令当事医生辞职并给予处分;在判决书生效后已主动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。
最靠谱、最专业的的医学考试平台
(中医,中西医,口腔,药师无忧班)----仅需元(送历年真题+冲刺包+押题密卷)
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