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道癌疾病

注册

 

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

术中需要切除子宫,患者未知情,医院赔偿1 [复制链接]

1#
61岁的吴女士,正当她安享退休生活之时,却在不久前突感下身不适,并且严重影响了吴女士的日常生活。后经身边亲戚推荐,患者慕名前来我院找孙立奇院长就诊。通过检查发现,患者多发性子宫肌瘤,宫颈延长合并子宫脱垂。孙院长分析病情后给出了三种方案:1.进行盆底康复训练,根据症状再行治疗;2.局部宫颈切除术;3.“根治术”:可考虑经阴道子宫全切术。患者经过慎重考虑,决定选择阴式子宫全切手术治疗。术前检查时又发现患者有糖尿病,心律失常。经心内科专家协同诊治,及时纠正心律失常,同时药物控制血糖。在做好了充分的术前准备后,短短60分钟,手术顺利完成,并且术中出血极少,手术非常完美。全子宫切除术的优点在于:经阴道属于微创手术,对病人损伤最小,术后恢复快,感染率低。根据吴女士的症状,以经阴道全子宫切除术最为妥当。目前患者恢复情况良好,术后第二天已能下床走动。下图为孙院看望患者时的情形。

科普:经阴道子宫切除术为经阴道将全子宫切除,阔韧带及主韧带等断端对应缝合连于阴道顶端。其优点为切除病变子宫的同时又修补了损伤的盆底组织,是一种创伤性比较小的手术方式,干扰小,并且对腹腔的伤害也比较小。

医院实行门诊一人一诊室、产妇及妇科住院单人套间制度,防止交叉感染,确保母婴及妇女姐妹的安全。

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
分享 转发
TOP
2#

 免费订阅

”德不近佛者,不可为医;才不近仙者,无以为医“

每天正能量,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-------造就一代名医~

来源:中安在线

术中需要切除子宫,患者未知情,这样的事情,实际上每天都在上演,有一个书面材料,叫“委托书“!

据安徽商报消息,阜阳一女子医院接受治疗,手术中竟被医生擅自切除子宫,直到术后一个月才知情。6月11日,记者从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获悉,近日,该院开庭审理了此案,医院赔偿女患者全部合理损失共计14.9万余元,其中包括女患者索赔的4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。

子宫被切除患者不知情经查明,年2月17日,市民李女士因“盆腔囊肿”到医院住院治疗。同年2月22日,医生给李女士行盆腔囊肿切除术时,擅自对李女士的子宫行子宫全切除术,李女士于同年3月4日出院并支付医疗费元。医院医生在术前、术后及李女士出院后,均未告知已对李女士进行了子宫全切除术。年3月16日,医院检查恢复情况,才发现子宫被切除。去年,李女士向阜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经法院依法委托上海华医司法鉴定所鉴定,分析认为:医院在给李女士诊疗过程中,针对李女士所患子宫肌瘤行子宫次全切术,缺乏手术指征,且术中更改术式,未经李女士书面同意,存在过错,造成李女士子宫次全切的不可逆后果。

医院赔14.9万近日,阜南县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。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为:医院对李女士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,该过错与李女士子宫切除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,参与度为%;李女士子宫次全切除后评定为7级伤残。该院审理认为:双方当事人对双方之间存在医患关系、对鉴定书确认的医疗过错无异议。参照鉴定书确认的过错责任,医院赔偿李女士全部合理损失。医院的过错责任并考虑到子宫切除对李女士身心的伤害等,李女士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为元,该院予以支持。最终,阜医院赔偿李女士各项损失共.42元。本案发生后,医院已责令当事医生辞职并给予处分;在判决书生效后已主动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。

最靠谱、最专业的的医学考试平台

(中医,中西医,口腔,药师无忧班)----仅需元(送历年真题+冲刺包+押题密卷)

TOP
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